清华大学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辅导班 招 生 简 章
2008年7月12日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,提高物业管理专业管理人员素质,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,实行职业准入制度,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推出《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》执业资格考试。根据《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》《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清华大学为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,决定举办《注册物业管理师》考前培训班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教学方式及教学专家:
教学方式: 知识要点精讲 + 解题技巧辅导 + 模拟考试 + 试题讲解相结合
教学专家: 我院邀请清华著名教授及参与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定、教学指导书编写者组成注册物业管理师教学专家组,针对物业管理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,精心设计教学课程,指派权威和专业教师辅导授课。
二 、 培训对象:
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及部门、项目负责人、资深从业人员;
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;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。
三、注册物业管理师申报条件: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参加“中国物业管理师”考前培训:
√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,工作满 10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;
√ 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 6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;
√ 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 4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;
√ 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 3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;
√ 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 1年;
√ 取得经济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满 2年;
√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、学位的,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 2年。
四、培训内容:
根据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,按照指定教材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、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、《物业经营管理》分 4门课授课,结合考试大纲,系统学习书本,讲解难点重点,强化考前冲刺,配发精编练习。
(一)精讲班:
时间 |
课程安排 |
收费 |
脱产班 |
培训费 3800元/人 (含教材、参考资料并赠送当年本科目的考前串讲) ,单位集体报名 10人以上有优惠;本次考试不合格科目,明年免费重修。 |
2008年7月12、13日 |
物业管理实务 |
2008年7月14、15日 |
物业经营管理 |
2008年7月16、17日 |
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|
2008年7月18、19日 |
物业经营管理 |
2008年9月 |
模考串讲 |
三、学籍管理及证书
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,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委托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,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。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四、报名资料
二寸( 蓝底 )彩色免冠照片 1张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,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五、报名方式
请学员如实填写《报名申请表》,并交纳学习费用,将 汇款凭证 和 报名表 及时传真至研究院,以便优先安排名额,额满为止。
咨询报名电话: 010-51653958 13911620838 传真:010-51653959
联系人: 谢老师 E-mail: xiehua99@126.com
六、付款方式: 请学员将学费汇入清华大学指定帐户,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研究院备案。
户 名:清华大学 (003) 用 途:培训费
帐 号:0200004509089131550
开户行: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
清华大学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辅导班报名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(请您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后填写)
姓 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日 |
工作部门 |
职务 |
学历 |
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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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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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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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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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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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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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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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要求 |
□ 个人包间 (标准间) □ 与人合住(标准间) □ 自己解决 |
注:请您认真填写报名表后传真至 : 010-51653959 谢老师收 ( 本表 复印有效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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